9999js金沙老品牌2021年实行“专业+大类”的招生模式,其中工商管理大类的招生根据学校专业调整、优化方案原则,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专业包括市场营销与财务管理2个专业。工商管理大类的培养方案按照2+2的模式进行培养,因此,学生分流工作安排在大二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以及规范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及专业分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分流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类和培养模式决策,以及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分流工作组成员见附件1。
领导组和工作组职责界定: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定专业班级分配基本原则,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学生分流问题处理以及最终分流结果的审定;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汇总。
第二条分流基本原则
学院实施按学科大类招生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科基础和尊重学生对专业的个性化选择:分流过程中要兼顾各专业发展要求和培养条件及能力,学生的学习兴趣,各专业的就业状态。学院专业分流按照“自主申报、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适当调整”的总原则进行,其基本原则如下:
2.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分流工作顺利实施。
2.2尊重学生意愿原则。在分流过程中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录取时以志愿优先,相同志愿的学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3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考虑合理布局专业,从山西省及全国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合理调整专业人数。
2.4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工商管理大类所含的专业内进行,不得跨大类选择其它专业。
2.5学生必须修读完前三学期基础平台规定课程学分的60%(含60%)以上方可参加专业分流。如果学生没有修完规定的学分,按照《中北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给予学生退学警示处理,继续留在二年级修读基础平台课程,不参加当年的专业分流。
2.6 在前三学期学习过程中具有以下情况可以优先选择分流专业。
(1)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发表核心(北大中文核心、CSSCI、CSSCD)论文;
(3)参加超级赛事及A级赛事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五;
(4)主持省级以上大创项目。
第三条各专业基本规模
各专业分流规模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根据往届招生时确定的专业计划数、各专业发展状况、学生的意愿、社会需求等因素来确定,确定的各专业基础分流规模报学校备案。分流工作实施中,班级配比每个专业原则上不少于1个班级;在实际确定学生流向时,根据学生选择志愿的统计结果,允许某专业的实际分流人数在基本规模的基础上浮动10%。
第四条专业分流程序
4.1指导动员。学院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指导意见,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1)分流办法与专业宣讲。新生入学教育及专业导论课授课过程中,安排学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向学生介绍各专业及分流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原则。
(2)专业志愿调研。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组第四学期第五周调查学生专业选择意向,向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上报调研结果。
(3)开展相关咨询。学生在酝酿专业选择期间,组织专业负责人利用微信、QQ、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受学生咨询。
4.2 计划确定。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根据专业志愿调研结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分流计划,该计划依据第三条执行。
4.3 综合成绩公示。按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4.4选择专业。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均需按顺序填报2个志愿。根据学生填报按照第一志愿成绩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5专业确定。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学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即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一进行专业分流。各专业优先选择第一志愿,余下学生可转入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业方向,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录取,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4.6结果公示。专业分流后,各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申诉,学院分流工作领导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4.7分班报备。学院将确定的各专业学生进行分班(分班按照综合成绩蛇形筛选分班原则),并将新确定的各班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前三学期学分成绩×80%+综合素质分×20%
其中:
前三学期学分成绩以教务系统直接导出成绩为准;
综合素质确定方法根据附件2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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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
附件1:9999js金沙老品牌工商管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组成员.docx
附件2:9999js金沙老品牌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学生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