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双学位复考报名通知
复考报名条件:
1.期末考试不及格且期末总成绩在30分以上(包括30分)的学生
2.期末考试办理缓考的学生
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15日
复考由学生自愿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地点:经管院教学科(11号楼8层0811室)
经管院教学科
2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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