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对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0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度立项并办理延期结项手续的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结项工作,7月4日前完成结项工作,并提供:
(1)《结项验收汇总表》1 份;
(2)《结项报告书》1 式 3 份,均为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
(3)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 1 份;
(4)《项目任务书》1 份(仅限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5)延期申请书(限于需延期的项目)。
个人材料请以“中北大学+姓名+申请年份+项目名称”命名,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 jgkyk@163.com。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 年。